近期,我中心多次接到来信、来电,举报个别单位以全国少工委、全国小记者培训指导中心的名义,组织开展小记者活动。为维护广大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再次声明如下:
1、全国少工委、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已于2007年8月24日联合发文废止中少联发[2003]4号《关于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小记者培训指导活动的通知》。
2、2007年8月25日,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根据全国少工委《关于废止中少联发[2003]4号文件的函》的相关精神,作出了撤销“全国小记者培训指导中心”机构的决定。
3、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于2007年8月25日通过互联网和报纸刊发相关声明。声明中明确指出:自2007年8月25日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全国少工委、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全国小记者培训指导中心名义对外宣传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否则,将视为非法并追究法律责任。
近期陆续发现仍有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打着全国少工委、中国记协和全国小记者培训指导中心名义组织开展活动,收取相关费用。这一举动已经构成侵权和欺诈,相关方面必须立即停止。我中心将视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2010年8月3日